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2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2017-05-26 17:19   浏览量:1   | | | |

刘艳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我市校园饮用水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我委主要负责全市的学校传染病防治、教学卫生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监督工作。校园饮用水卫生安全一直是我委监管的重点工作,目前我市城区内学校主要提供学生的饮用水有管道直饮水和桶装水两种。

为切实抓好我市校园饮用水的监管工作,我委根据部门职责主要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抓好落实。

一、把好准入关

所有提供管道直饮水的学校在投入使用前,我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场地、人员、设备及制度建设都有明确要求,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把好水质关

我委每年都开展了两次以上的学校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会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随机采样、检测,检查学校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管水人员健康证、水处理设备及管道等涉水产品批件、设备定期清洗消毒及维护记录、水质检测报告等内容。

三、把好安全关

我委对各提供管道直饮水和桶装水的学校定期开展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做好校园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近几年,多次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后均下发了检查通报。

感谢您对岳阳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 年5月15日

承办负责人:胡小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砺宏 0730—8393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