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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一孩生育证遗失补办
来信人: 郭炳炎
来信时间: 2017-03-21 09:32:46
内容:

您好,请问一孩生育证遗失了补办需准备哪些资料及需要走哪些程序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7-03-23 08:40:41
回复内容:

郭炳炎先生:

您好! 2017年3月21号收到市长信箱编号为86627的信函,我委高度重视。关于您咨询一孩生育服务证遗失补办所需材料及程序现回复如下:

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在生育前选择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受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服务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

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生育服务登记程序:

(一)村级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村(居)计生专干(以下简称村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乡级发证。群众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乡镇(街道)免费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三)证件送达。生育服务证由村专干送达,申请人也可直接从乡镇(街道)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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