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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岳阳市三医院欠我的养老保险不肯交。 |
来信人: | 叶常清 |
来信时间: | 2016-01-09 23:37:16 |
内容: |
市长,你好,我爱人原是岳阳市三医院的护土,从2010年1月工作至2013年5月离职,在此期间,三医院一直将我爱人从2010年1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 金拖欠不交,从2013年5月至今,我们从多次找 到三医院负责领导无果,打12345热线电话无用,找劳动仲裁部门无效,请问市长先生,像我们迄样的老百姓该怎么办? |
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复时间: | 2016-01-18 11:27:45 |
回复内容: |
叶常青:您好!我委就市三人民医院原职工唐九梅同志于2016年1月9日在市长热线投诉市三人民医院“欠缴其养老保险费”一事,及时与市三人民医院沟通衔接。经医院与相关部门及其本人多方沟通,已达成基本共识,现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汇报如下: 一、事件经过:唐九梅系市三人民医院合同制聘用护士,2010.1-2013.5在该院工作。辞职后,该同志曾向该院反映过养老欠费一事,该院在2013年底接到市人社局“养老欠缴单”后,于2014年初即按欠缴单金额予以补足。2015年以来,该同志又反映仍存在养老欠缴,该院嘱其将“养老欠缴单”交来以便核实补缴。其本人也多次向养老部门申请打印欠缴单,一直未果。后经该院直接与社保部门衔接,查明是因该同志刚上班的试用期(2010.1月-2010.7月)未进行养老增报,以致该院补缴养老欠费时,社保账号上没有唐九梅这段时间的欠缴记录。没有欠缴记录社保部门也就不能出具“欠缴单”。而该同志已从该院辞职,该院也无法打印“养老补缴单”。因2015年全市一直在讨论和推进新的养老制度改革,在政策未定之前,一直无法选择妥善处理方式,以致当事人投诉。 二、处理结果:经市三人民医院院核实并与社保部门衔接,同时与其本人沟通,现拟采取2种方式处理。一是通过按社保部门规范程序,尽力予以增缴。经衔接,此方式在社保部门有难度。二是在无法补缴情况下,该院将养老欠缴费用,以现金方式补发给唐九梅,由其本人负责。经与其本人沟通,同意采取第二种补发费用,由其本人办理的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该院在唐九梅欠缴养老费事件中,以解决辞职人员的实际问题为宗旨,高度重视并及时化解遗留问题。但由于事件的特殊性及工作的不细致,引起个别人员上访。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为创造美丽和谐的岳阳而努力。 岳阳市卫计委 2016.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