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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的领取
来信人: 汤玲
来信时间: 2014-08-29 11:36:11
内容:

市长:

您好!感谢您百忙抽中来查看我们普通百姓的信件,我这边有个关于我的母亲退休后,暂未享受独生女费的问题。据8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正式出台。省卫生与计生委8月18日对新政进行解读,新政策将原有的奖励金额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想请问下,岳阳楼区有没有开始执行此政策,将什么时候执行。

我的母亲是2013年10份退休,原单位是岳阳市织布厂,户口所在地是五里牌派出所,户口所在居住地是岳阳市巴陵橡胶厂,不知道户口是属于杨树塘居委会还是古井社区,如想领取独生子女费,将如何申报,如何领取?感谢政府耐心的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4-09-01 08:29:45
回复内容:

汤女士:您好!8月上旬,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出台,根据文件精神和你反映的情况,您母亲可选择从2014年1月1日起享受80元/月(应当说相对于5000元一次性奖励更实惠)。目前,省卫生计生委正组织力量就落实文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8月15日,省里到我们岳阳进行了调研,我们根据岳阳的情况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岳阳根据省里新的文件精神正在全面开展与此相关的各方面的工作,比如,资金筹措、奖励人员统计、建立个人档案,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等,待省里实施细则下达后,我们岳阳将认真组织开展好奖励政策的具体实施工作。根据规定,申请奖励费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照片等,发放时将有制式的申请表格,说明领取奖励的程序、方法等,如您遇到其他情况,请拨打我们的服务电话:0730—822279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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