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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住院发票遗失如何报销
来信人: 官东东
来信时间: 2014-08-09 12:00:47
内容:

母亲7月中旬前往武汉协和医院看病住院,花费1万多块钱,参加的是新农合医保,去报销的时候发现住院发票遗失了,出院费用清单、出院诊断小结都有(盖有医院公章)。发票原件遗失,怎样才能办理报销,需要开具什么证明,补哪些材料?(联系了武汉协和医院,他们可以开具住院费用证明、未报销证明)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4-08-11 08:48:55
回复内容:
官东东:
您好!
根据各地新农合管理规定,为防止骗套取新农合基金,参合患者在报销住院费用时,必须出示原始发票,否则将不予报销。 感谢您的咨询,如有问题请咨询市卫生局农合办2988156。

再次反馈: 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应该考虑周全点~很多看病报销的都是老人,难免会丢失发票。看病本身花费不少,难以承担,这发票一丢,老人心里更是难受。 应该有相应的办事流程来弥补下。有相关的证明文件都可以证明确实有住院,也可以证明之前没有报销过。这样一来就不存在骗套取新农合基金。且湖南其他地方已经有相关案例了。很多三甲医院都有相应的办事流程,配合开具所需证明,而地方医保部门以单一规定为由,却置之不理,无法对接。 防止骗套取新农合基金的办法肯定不是唯一的,所以应该以民为本,考虑实际情况。否则就脱离民生、脱离群众了。盼复~
再次回复:

您好,出院诊断书、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等资料是新农合住院报销缺一不可的凭证,医院所开具的证明不属于法定报销依据,发票遗失可在医院补开发票后回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如有问题请咨询市卫生局农合办2988156。

再次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再次回复时间: 2014-08-27 09: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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