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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生小孩费用报销咨询
来信人: 李生
来信时间: 2014-03-20 09:56:01
内容:

各位领导

你们好
情况是这样:我妻子已怀孕9个月,她没有工作,户口在农村,买了农村合作医疗。我户口在楼区,在私企上班,公司给我买了医保及生育保险。
然后,我们准备在市妇幼或市一医院生小孩。
现在我有疑惑:1、我妻子能用我的医保报销相关费用吗?手续如何?
             2、我妻子能用我的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费用吗?手续如何?
             3、我妻子能用她自己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相关费用吗?手续如何?
             4、以上哪种最能让我们受惠?

麻烦你们了,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4-03-20 16:56:04
回复内容:

李先生:

你好!关于你妻子怀孕生子的医疗费用报销事项就新农合相关政策答复如下:你妻子买了农村合作医疗,肯定是可以按照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予以报销生育费用,入院时携带本人参合证、生育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即可以办理相关住院和补偿手续,如果在楼区买的农村合作医疗将来在岳阳市一医院或市妇保院住院分娩,则新农合平产补助500元,剖宫产1200元,国家财政另补助300元,计划外生育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在缴纳社会抚养金后,凭计划生育处罚结案书也可按规定予以补助。

至于你本人参加了相关医疗保险,你妻子能否享受报销的事可咨询人社部门的医保处以了解相关政策。

市卫生局合管办

20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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