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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农村合作医疗 |
来信人: | xiongjing |
来信时间: | 2011-11-14 20:56:02 |
内容: | 我是湖南汨罗市火天乡杨家村9组的一名普通农民,尊敬的市长,我想问一下您,为什么我们农村的合作医疗上缴的费用越来越高?在2008年的时候是20元一年,2010年是30元一年,2011年怎么又涨了,现在是50元一年。我想要一个合理的理由!还有就是每次去医院的时候他们医生每次都要问你有没有办农村合作医疗,在住院表上面他们都会标明你是否有办合作医疗,我也问过很多人,有办和没办的在你出院后所交的医药费上有点出入,可是在苏州不管你在大的还是小的医院都不会先问是否有办合作医疗,所收的费用都是一样的,回去一样的都可以报销,为什么会这样?急切的想知道结果,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复时间: | 2011-11-24 10:14:19 |
回复内容: |
您好! 就汨罗市火天乡杨家村九组参合农民提出的有关农合工作问题回答如下: 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是采取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投入加农民自筹的模式。即:2008年农民自筹20元,各级财政投入60元,共计80元;2009年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投入80元,共计100元;2010年农民自筹20元,各级财政投入120元,共计140元;2011年农民自筹30元,各级财政投入200元,共计230元;2012年农民筹资50元,各级财政投入240元,共计290元。综上分析:个人筹资标准增加的基础上,各级财政的投入也在不断上涨,这也是全省新农合的筹资模式。正因为资金盘子的不断加大,故参合农民的报销比例在逐年上升,由2008年县内住院报销50%提高到2011年的80%。 目前,我市医疗保障有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种。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住院全省有规定必须在病历上标明“农合”字样。其原因是新农合病人住院需使用农合目录内药品,以防过度用药。尤其农合病人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比其他医保的报销比例都高,故省厅文件明确要求农合病人病历本上必须有标识。苏州是因为实行了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故在管理模式、报销比例上都是一致的,就不需要作标识了。 感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岳阳市卫生局农合办 二0 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