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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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新农合跨省治疗报销问题 |
来信人: | 易志勇 |
来信时间: | 2011-12-19 21:26:43 |
内容: | 因在外务工,有病了在外省住院治疗,请问治疗期间需要向岳阳市合医局联系什么的吗?还是直接治疗结束后拿相关资料就可以回家保消?具体需要什么资料(相隔很远来回一次不容易,希望能具体些)?比较着急,期待和感谢您的及时回复 |
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复时间: | 2011-12-21 16:55:53 |
回复内容: |
“关于新农合跨省治疗报销”的回复 易志勇同志: 您提出的“关于新农合跨省治疗报销”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入住手续问题:根据《岳阳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岳经管办发〔2011〕33号)的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在区外务工求学或其他原因需急诊住院的,须电话报告审批,入住的医疗机构必须是能提供电脑发票和费用清单的当地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报账时间及资料问题:细则第十九条规定: 参合病人经合管办审批同意后到区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及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凭《岳阳经济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转诊转院审批表、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电脑发票和费用清单加盖公章的原件于每周工作日直接到合管办兑付。 特此回复,岳阳经济开发区合管办的咨询电话是8727330,8727329。 2011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