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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头胎准生证办理前妇检
来信人: 贺冠兰
来信时间: 2010-08-31 11:37:31
内容: Dear 计生委: 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一下: 我是贺冠兰,户口在华容县操军镇六合村,目前我老婆也正准备把户口迁移到我们这里。现在老牌怀孕了,是属于头胎,准备办理准生证。但在办理准生证前说是需要进行妇检,我们现在在东莞这边工作,回去一趟实是不易。 请问请问头胎生育准生证办理前的妇检是否需要一定回到当地草军镇进行办理,还是说可以在外地县级以上医院开立相关妇检证明即可? 中秋节马上就要来临了,也祝计生委全体工作人员节日快乐,身体健康! 以上 谢谢! 贺冠兰 2010/8/31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0-09-03 11:27:00
回复内容:

您不需要回乡进行妇检,但您需要提供得到当地人口计生部门认可的妇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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