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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二胎准生证 |
来信人: | 刘万林 |
来信时间: | 2012-03-01 20:13:08 |
内容: | 本人以前是非农业户口后因上学户口迁至岳阳。毕业后户口回迁老家了且改成农业户口了。现已结婚生有一女五岁了,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下准备生第二胎。但计生办借口本人户口问题不给办理二胎准生证。在此请求上级领导解决。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复时间: | 2012-03-02 09:25:38 |
回复内容: | 已与刘先生本人电话联系,并就其不符合再生育的政策依据作了明确解释,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一方或者或者双方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适用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的再生育规定。同时感谢您的来信,感谢您支持和关心人口计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