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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办理准生证流程的咨询
来信人: 刘玲娟
来信时间: 2018-08-09 20:14:17
内容:

领导,您好,

本人今年29岁,目前已怀孕三个月左右,第一胎。我是岳阳市楼区居民,自出生起便居住在岳阳,接受教育都在岳阳本市。于2016年与我丈夫领证结婚。本人丈夫系平江县南江镇高南村人,但其在岳阳综合执法大队已工作五年左右,后因工作原因也已申请夫妻投靠并将户籍转入岳阳本市。

几日前本人前去村里的计生办办理准生证但村里没有准予。其建议我回丈夫原村办理,但出于工作原因我们夫妻双方都不方便回他老家办理,并且我们咨询过南江镇高南村里相关领导,其表示我丈夫的个人资料也已不在村里。(不过我们不太确定此信息是否准确,因为我在岳阳古井村里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我丈夫资料仍在平江南江镇高南村,说如今办理准生证不以户籍为准),故此想请问各相关领导,如今办理准生证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必须以丈夫信息为准吗?按宝宝母亲信息办理是否也可以?敬请告知。谢谢!

期待您的回信!

刘玲娟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8-08-13 11:30:09
回复内容:

刘玲娟:

您好!您咨询关于办理生育服务证相关流程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在生育前选择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受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服务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

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生育服务登记程序:

(一)村级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村(居)计生专干(以下简称村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乡级发证。群众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乡镇(街道)免费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三)证件送达。生育服务证由村专干送达,申请人也可直接从乡镇(街道)领取。

如有疑问,请咨询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0730-820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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