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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再婚生育二胎是否合法
来信人: 王菊梅
来信时间: 2018-01-15 13:54:32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再婚二胎是否合法

我与先生是再婚,我再婚前育有一女离婚后判给男方抚养,先生再婚前无子女。2013年我们共同育有一女儿。想咨询下二胎政策开放后,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否还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8-01-17 11:01:42
回复内容:

王菊梅:

您好!您咨询“再婚生育二胎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委已收悉,已与您联系沟通,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第十五条第三款: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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