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岳阳南湖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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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0003643060215A539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唐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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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43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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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
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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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骨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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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 疗 科 目 |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 /外科;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 /妇产科(门诊)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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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
100 |
接诊时间 |
全天 |
联 系 电 话 |
13975036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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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印刷品、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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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30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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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01月05日起,至2024年01月04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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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湘.岳医广【2023】第0105-0001号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23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