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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医院严格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 |
编稿时间: 2014-05-21 00:00 来源: 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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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市二医院认真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从根本上杜绝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 “九不准”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该院将“九不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将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其个人诚信记录和医德医风档案,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各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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