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育儿补贴制度政策问答参考
来源:市卫健委   2026-10-15 15:55   浏览量:1   | | | |


  1.什么是育儿补贴制度?

  答:育儿补贴制度是国家为支持家庭抚育婴幼儿,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按照一定标准发放补贴的制度。

  2.与育儿补贴有关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包括各地按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的育儿补贴政策。

  3.育儿补贴制度从什么时间实施?

  答: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二、补贴对象

  4.补贴对象是哪些人群?

  答: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户籍在湖南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对3周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予以发放补贴。

  5.四孩及以上能否申领育儿补贴?

  答:育儿补贴的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四孩及以上可以申领育儿补贴。

  6.如何认定孩次?

  答:《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子女数按以下原则进行计算: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亲生子女,计算子女数;②夫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或复婚夫妻在复婚之前,生育的与双方均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计算子女数;③依法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无血缘关系的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亲生子女,计算子女数;④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算子女数;⑤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不计算子女数;⑥收养的子女,不计算子女数;⑦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婴幼儿,可享受育儿补贴,不受子女数不超过三个的限制:①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且无医学上认为不宜再生育情形后,生育的婴幼儿;②孩次为3及以下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婴幼儿;③收养的孤儿、残疾儿童、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7.对于婴幼儿的户籍有什么要求?

  答:补贴对象应具有湖南省户籍。

  三、补贴标准及申请时限

  8.育儿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我省育儿补贴执行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每孩每年3600元,按年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

  (1)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

  (2)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份折算补贴金额。具体算法见《2022-2024年各月份出生婴幼儿申领育儿补贴金额对照表》。

  2022-2024年各月份出生婴幼儿申领育儿补贴金额对照表

  单位:元

出生年月

2025年

补贴金额

2026年

补贴金额

2027年

补贴金额

补贴总

年(月)数

补贴

总金额

2022年

1月

300



1个月

300

2月

600

2个月

600

3月

900

3个月

900

4月

1200

4个月

1200

5月

1500

5个月

1500

6月

1800

6个月

1800

7月

2100

7个月

2100

8月

2400

8个月

2400

9月

2700

9个月

2700

10月

3000

10个月

3000

11月

3300

11个月

3300

12月

3600

1年

3600

2023年

1月

3600

300


1年1个月

3900

2月

3600

600

1年2个月

4200

3月

3600

900

1年3个月

4500

4月

3600

1200

1年4个月

4800

5月

3600

1500

1年5个月

5100

6月

3600

1800

1年6个月

5400

7月

3600

2100

1年7个月

5700

8月

3600

2400

1年8个月

6000

9月

3600

2700

1年9个月

6300

10月

3600

3000

1年10个月

6600

11月

3600

3300

1年11个月

6900

12月

3600

3600

2年

7200

2024年

1月

3600

3600

300

2年1个月

7500

2月

3600

3600

600

2年2个月

7800

3月

3600

3600

900

2年3个月

8100

4月

3600

3600

1200

2年4个月

8400

5月

3600

3600

1500

2年5个月

8700

6月

3600

3600

1800

2年6个月

9000

7月

3600

3600

2100

2年7个月

9300

8月

3600

3600

2400

2年8个月

9600

9月

3600

3600

2700

2年9个月

9900

10月

3600

3600

3000

2年10个月

10200

11月

3600

3600

3300

2年11个月

10500

12月

3600

3600

3600

3年

10800

  9.育儿补贴的申请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育儿补贴应当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每年申请一次。

  (1)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前两次申请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出,第三次2027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均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2026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3)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后续年度的育儿补贴可继续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

  四、申领资格

  10.申领人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2)婴幼儿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

  11.父母离异,由谁申领育儿补贴?

  答: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12.非婚生育的婴幼儿可否申领育儿补贴?

  答:非婚生育的婴幼儿申领育儿补贴时,可在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婴幼儿“亲生父母婚姻状况”一栏选择“其他”,提交“有关情况说明”等相关信息和材料。工作人员将按照《湖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婴幼儿的原则,对申领人和婴幼儿的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

  五、申领信息及材料

  13.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哪些信息?

  答:需提供以下信息:

  (1)婴幼儿基本情况:婴幼儿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出生日期、性别、户籍地址、孩次信息;如不是一孩还需填写哥哥、姐姐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

  (2)申领人基本情况: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手机号、现居住地址、与婴幼儿的关系。申领人为婴幼儿亲生父母一方的,还需提供婴幼儿亲生父母之间目前的婚姻状况。

  (3)收款账户类型及账户信息。

  14.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婴幼儿的哪些材料?

  答:《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页。

  15.婴幼儿亲生父母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如非婚,需提供个人签字的“有关情况说明”,说明婚姻情况及申领人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等信息。

  16.离异父母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不同的离婚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2)离婚调解书。包括离婚调解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3)生效的裁判文书(二审判决书或一审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包括生效的裁判文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17.婴幼儿养父母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收养登记证》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收养证明材料。

  18.其他监护人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其他监护人包括顺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和儿童福利机构。分别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顺位监护人:婴幼儿父母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指定监护人: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

  (3)儿童福利机构:机构法人证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婴幼儿页(如婴幼儿户籍未在集体户口上的,需提供监护权佐证材料)。同时,需携带加盖该机构公章的《育儿补贴申请表》。

  19.现场办理与线上办理所需材料是否一样?

  答:除线上办理所需材料的原件外,现场办理还须提供申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儿童福利机构现场申请需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0.续领育儿补贴时应提供哪些信息和材料?

  答:申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如相关信息无变更,确认信息后提交申请即可。如申领人未发生变更,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当更新后提交申请。如申领人发生变更,需重新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如婴幼儿户籍所在省份发生变更,申领人需在户籍迁入省份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重新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

  21.户籍迁移是否影响补贴育儿申领?

  答:不影响。婴幼儿户籍迁出我省的,应在迁入省份继续享受剩余育儿补贴,户籍迁移前已提交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在我省享受当年育儿补贴。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在我省提交申请,符合我省政策规定的,户籍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育儿补贴信息系统查询迁入前育儿补贴发放情况,不得重复发放。

  22.境外《出生医学证明》有效吗?

  答:有效。境外《出生医学证明》须附经认证的中文翻译件,并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盖章确认。认证机构一般为大使馆和领事馆。

  23.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

  答:原则上《出生医学证明》为必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尚未办理、丢失或未记载申领人信息的,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发〔2025〕8号)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可提供《收养登记证》、DNA亲子鉴定等有助于判定亲子关系的文件。

  六、申领渠道及流程

  24.育儿补贴怎么申请?

  答: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湘易办”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申领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线下申请需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儿童福利机构应到机构登记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25.申请信息、材料提交后如何修改?

  答:申领人可在县级审核确认前撤回修改。线上办理的可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撤回,现场办理的由工作人员PC审核端“育儿补贴信息管理”页面撤回。县级审核确认后无法修改。

  26.育儿补贴申领可否委托代办?

  答:鼓励申领人本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办理。如遇申领人因身体条件不允许等特殊原因无法线上亲自办理的,可通过委托代办的方式现场办理。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现场办理所需信息和材料,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27.申领人如何查询育儿补贴申领进度?

  答:线上申请和现场申请的均可通过育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具体操作为:通过支付宝、微信或湘易办平台,点击“育儿补贴”专区,进入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即可查看。

  现场申请的也可到婴幼儿户籍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

  七、补贴发放

  28.育儿补贴发放渠道有何要求?

  答:育儿补贴发放至申领人或婴幼儿的任意银行卡。如果是申领人的卡,收款人选“申领人”;如果是婴幼儿的卡,收款人选“婴幼儿”。特殊情况系统限制选“申领人”的,只能选“婴幼儿”,用婴幼儿的卡。

  由儿童福利机构申领的育儿补贴发放至机构对公账户。

  29.育儿补贴收款账户有误,如何处理?

  答:由工作人员退回申请,并提醒申领人修改收款账户信息。

  30.续领时能否更换收款账户?

  答:可以更换,但需为申领人或婴幼儿本人的银行卡,特殊情况系统限制选“申领人”的,只能选“婴幼儿”,用婴幼儿的卡。

  31.育儿补贴申请后多久会发放到位?

  答:补贴经申领人提出申请后,需经过初审、审核确认等环节,审核确认后发放。育儿补贴发放时间原则上为申领人提出申请的下一个季度。各地于每年的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分批次集中发放。

  八、其他事项/信息系统相关问题

  32.婴幼儿死亡的,能否申领育儿补贴?

  答:在2025年1月1日以前死亡的,不能申领育儿补贴。

  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但尚未完成户籍登记的,申领人可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特殊情况办理”,也可现场办理,向其户籍所在地申领。申领人需提供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相关材料、申领人户口簿首页,以及可判定申领人与婴幼儿抚养关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