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2017-05-26 16:46   浏览量:1   | | | |

农工党岳阳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发掘和培养的建议”收悉,其中提到的挖掘民间中医药人才、鼓励师带徒、培养中药炮制人才等建议非常好,也正是当前中医药继承和发展所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在此深表谢意。现就提案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掘民间独特的中医药人才

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颁布,并将在2017年7月1日实施。其中,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这就为民间师承和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人员开辟了一条可以合法行医、充分发挥自己中医专业特长的道路。目前,我省正在制定有关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认定的具体细则,我委也在大力宣传《中医药法》,确保到正式实施后,这部分中医药人员能尽快得到资格认可。

二、关于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自然基地

如“提案”所述,我市药姑山、幕阜山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平江县还被定为我省中药资源普查基地,如能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建立中药辨识认知基地,作为我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实践基地,定能大大提高中医药人员学习的兴趣和效率。对此,我委将协同农业、林业、经信等部门,在加大力度推广中药材种植加工的同时,呼吁建立中药辨识认知基地推进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推动全市中医药科普、教育的多元化发展。

三、关于“明医”战略

“提案”所提出“名医”非“明医”理论,就我们的理解,明医是通晓医学的医生,名医为有名望的医生,二者意思不同却相通,一般来说,名医是因通晓医学而成名,所以名医一般都是建立在明医之上的。如国家评选的“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湖南省评选的“省名中医”以及我市评选的“市级名中医”,都是经过层层推荐、实地考察、评审选拔出来的,不但中医基础理论扎实,而且临床经验丰富,医德医风高尚,也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但受评选名额限制,能评上“名医”的人数较少。而“明医”则较普遍,从我市目前情况看,各县市区都有自己的中医“明医”,其医术、医德也都得到当地群众认可,实属本地“名医”。此外,2014年,我市还进行了“优秀青年中医”的评选,其用意也在于推出青年“明医”,选拔学科带头人。

四、关于鼓励中医药人员带徒

《中医药法》出台之前,国家对中医师承的要求是,带教老师为副高或5年以上主治医生,学徒应具有高中同等学历,二者具备,方可结成师徒,学徒需跟师学习三年后方可参加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师承出师考试。现在《中医药法》已经出台,对于师承人员取得医师资质将有一套实施细则。对于“实行中医药学徒淘汰制”和“中草药加工炮制学徒师承办法”的建议,我委将积极与省中医药管理局进行沟通,提出建议和看法。另外,根据目前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对于已有医师资格的人员从师名老中医,有一套管理办法,即学徒需按时按要求完成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的如从师笔记、从师心得、学习总结等,再通过国家、省、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五、关于将明师带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中医药人员先当学徒后当学生

这两个建议都非常好,但若将师带徒作为职业教育看待,由财政支付全部教育经费,从源头上改变中医医师的职业教育,无异于一项重大医学教育改革,也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多个部门,至少需要省级教育和中医药部门联合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论证其可行性和必要性,将会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对此,我委也将向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六、关于民间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和综合医院中医药人才带徒

根据《中医药法》,一技之长人员和中医医师所带学徒,可以参加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和师承考试,取得中医从业资格,由此可见,这部分人员在从事中医药服务的道路上没有障碍。

七、关于特别优秀中医药人才的职称评定

目前我省对医卫类人员尚未有相关特殊政策出台,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人事部门联系对接,积极落实中医药人员高级职称评定的优惠政策。

感谢贵委对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承办负责人:任浩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绚  13873095163  0730—820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