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2017-05-26 16:49   浏览量:1   | | | |

致公党岳阳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药品报废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的发展,药品储备量日益增加,而过期药品的数量也随之增加,让过期药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是药品管理相关部门应尽的义务,我委根据贵党的建议,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发挥优势,向全社会大力宣传过期药品的危害

当前,《药品管理法》仅对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医疗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对过期药品的回收没有作出相关规定,留下了管理上的空白。药品生产企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家庭的过期药品处理基本都是自发行为。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现象很普遍,这一问题在农村更为严重,有老年人的家庭,因其患有慢性病,家庭储备的药更多,这方面的问题也更加突出。为此,我们将突出行业优势,在医疗卫生活动当中加大宣传过期药品危害的力度。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宣传:

首先,使用过期药品不能达到治疗的功效,其降解产物还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维生素C在空气中放置时间过长,容易被氧化,而氧化后的维生素C对人体有害;磺胺类、青霉素类等药品过期,则容易引发过敏和休克;药品存放的温度不能达标,药品自身可能分解出一些有害杂质,这些杂质对人体容易造成一定危害;冲剂、蜜丸等加入赋型剂的药品,在一定温度下会发生霉变,滋生细菌,而这种霉变是用肉眼难以识辨的。

其次,随意丢弃过期药品污染环境。如果将过期药品当作生活垃圾扔掉,不做任何处理,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早在2008年,药品就被列为危险废品,药品非常容易分解,还会散发有害气体,而过期药品的化学成分含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所变化,各种化学成分之间还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其他有害物质,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可能对人体也不利。

再次,随意丢弃过期药品存在安全隐患。随意丢弃过期药品,会让一些不法商贩有机可乘,他们收购过期药品后,改头换面通过非法渠道销售,再次流进患者手中,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严重危害群众的身心健康。

二、守土尽责,医疗机构带头做好过期药品管理工作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严格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药品管理工作。药品效期管理工作要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如对在库药品建立有效期登记制,除对到库药品进行效期验收外,还定期集中检查库存药品的有效期并做好记录,对于过期失效的药品要及时下架,不得继续发放使用。对于过期药品先是由药剂部门经办人填写过期药品报废单,逐级审批,最后报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同意,进行集中统一保管,待达到一数量后,由分管领导及纪检、审计、财务、保卫部门人员同时到场,进行现场核对,最后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回收处理。如果过期药品数量少,就一年集中送一次,多的话就一年两次,通过制度规范,严控过期药品流向社会。

三、认真履职,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增强过期药品回收便利性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并登记好过期药品回收台帐。过期药品满箱后报告药监部门,由药监部门回收后统一进行无害处理,将过期药品的危害减少到最小。

感谢你们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承办负责人:赵曙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敏 0730—8238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