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卫字〔2025〕38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
答 复
李立文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市级三甲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及进展情况
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改革措施,对于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简化就医流程、促进医疗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37号)要求,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与不合理重复医学检查检验与及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效融合,去年9月份至今召开4次专题会议,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4家三级甲等医院党委书记参加,明确医院党委书记是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就检验检查互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部署。每年对互认机构及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先后下发了《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化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有力推动了互认工作落地落实。目前全市44家医疗机构实现了检查检验结果线下互认,互认项目达到213项。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去年9月份接入省级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测试”平台,与省内其他61家医院实现了线上检查检验互认,市妇幼保健院、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与省平台对接。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统一标准规范。我委根据国家或省检查检验操作技术规范和质量评价标准,以及不同仪器设备、试剂和检测方法的参考范围以及检查检验结果判读标准,依托临床检验、医学影像质控组织逐级开展相关技术规范培训,通过多形式推动检查检验相关人员、服务、技术、管理下沉基层,提升全市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每半年开展一次质量评价,及时调整互认机构名单及互认项目。
(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去年9月份,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对接省“测试”平台,与省内其他61家医院实现检验检查数据互联互通后,我委对3家医院互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日调度、月通报,以督促其不断提高互认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自接入省“测试”平台以来,截至今年4月18日,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10.93万次,共为群众节省医疗费用116.77万元,排名全省第5名。去年9月18日,我委督促全市除三甲医院外其他33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加强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全部完成了统一互认项目唯一编码贯标工作,做好与省级平台对接准备。待省级平台开放后,及时对接。
(三)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市县两级均已建立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和医学影像质控中心,市级质控中心每半年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检验检查质控调研及质量评价,下发调研通报,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整改,确保检查检验结果质量合格,根据调研以及整改后的总体情况重新调整互认机构名单及互认项目范围。去年9月份以来先后3次对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四家三甲医院进行整治不合理重复检验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调研,重点对互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查看并反馈。各三甲医院积极主动作为,定期开展互认情况督查并下发通报,设立奖惩机制。
(四)明确责任界定机构。我委在《深化医学检验检查互认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可以互认的项目范围、参考时限、质量要求等必要条件,确定“负面”清单,明确不能互认的情形,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另外,我市设有市人民调解中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等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机构,我委设信访办,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渠道相对畅通。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对我们继续做好医学检查检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履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质扩面,逐步实现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二是按照国家或省级质控中心质控标准和要求,持续做好质量控制,保证医疗安全;三
是继续督促三甲医院互认工作落实落地,不断提高互认率。省级“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云平台”正式开通后,积极推动其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时完成对接;四是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对于检查检验项目不符合互认标准的,医务人员做好解释说明,为科学有序推进互认营造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承办负责人:严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杜艳丽 1871121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