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号 033回复关于推行“无陪护病房”服务模式的建议的提案
来源:市卫健委   2025-12-01 09:50   浏览量:1   | | | |

 

岳卫字〔202535号A1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届四次会议第033号提案的

 

 

胡建兵、翁洁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行“无陪护病房”服务模式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推行“无陪护病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推行“无陪护病房”背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医疗服务需求升级,传统家属陪护模式面临诸多挑战:家属精力与经济负担重、陪护专业性不足、病房管理压力大等。推行“无陪护病房”服务模式(由专业护理团队替代家属全程照护患者),具有以下重要意义:提升护理质量,由专业团队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护理,降低感染风险,促进患者康复;减轻家庭负担,缓解家属“工作-陪护”两难困境,减少误工成本和心理压力;优化医疗资源,改善病房秩序,减少非医疗人员流动,提高诊疗效率;应对老龄化,为失能、空巢老人等群体提供可持续的医疗照护支持。

2.现状分析。2010年起,我国已开始试点推行无陪护病房,湖南省、福建省、浙江省等地多家医院已实施该模式,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目前,国家医保局规定“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浙江省安吉县已实施按天收费的无陪护病房护理费,相较于患者家属自聘护工,费用更为经济。

岳阳市部分医院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合作,配备一定数量的护理员,确保服务质量,并接受患者家属、医院和公司的多重监管。目前缺乏无陪护病房统一的收费标准,由医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差异性较大,且完全由患者承担,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缺乏医疗机构牵头的陪护培训单位,对陪护资质的审核、培训、考核、发证、管理不规范,无法保障陪护的服务质量;针对无陪护病房的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患者及家属对无陪病房的接受度和理解度偏低,导致实施和运行困难。

3.不断推进“无陪护病房”服务模式完善完善制度与标准体系制定《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明确护理团队职责、服务流程及质量评价标准建立患者准入评估机制,优先覆盖术后康复、重症监护、老年慢性病等科室规范护理员资质认证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如生活护理员、医疗辅助护理员)组建专业化护理团队护士+护理员+志愿者为架构,按床位比例配置人员(如1:0.4护士+1:1护理员)推动多学科协作,融入康复师、营养师、心理医生等角色,提供全周期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合作定向培养护理员;加强培训与考核激励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如急救、感染控制、心理沟通)与定期在岗提升培训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患者满意度、并发症发生率等指标与薪酬晋升挂钩完善职业发展路径,提高护理员社会地位与待遇,降低人员流失率建立多方监管与反馈机制医院设立独立质控部门,通过信息化系统(如电子病历、智能手环)实时监控护理质量开通患者及家属评价渠道(如扫码评分、院长信箱),定期公示服务结果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确保服务透明化和持续改进探索多元化费用分担机制将基础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特困群体提供财政补贴医院承担部分成本(如通过提高床位使用率增收),降低患者自付比例推行分级收费制度,按护理难度(如重症监护、普通照护)差异化定价

4.保障措施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国家卫健委、财政部通过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等渠道提供无陪护病房支持资金。地方政府(省/市卫健委)设立专项预算,医院需根据申报指南提交材料,通过评审后获得资金,部分资金可用于护理能力建设。相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无陪护病房服务价格政策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承受能力,并做好与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相衔接,鼓励医保创新支付方式,争取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探索按床日付费”“DRG结合护理成本等模式,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福建、浙江、上海等地已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如;福建省2022年将无陪护病房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围,按床位或服务量给予补贴。

5.试点推广与宣传引导目前湖南省未开展试点,鼓励医疗机构逐步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优先在三甲医院和医养结合机构试点,形成可复制的区域经验。通过增加护理人员配备、完善护理服务价格机制等方式支持;科技赋能服务升级推广智能护理设备(如生命体征监测床垫、自动翻身床),减轻人力压力建设护理协同平台,实现医嘱执行、健康档案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通过媒体科普、患者现身说法等方式加大无陪病房管理模式的社会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接受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联合市医保局、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无陪护病房”服务模式建设。持续医疗机构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和覆盖面创新服务模式,满足患者多样化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推行“无陪护病房”工作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519

 

 

承办负责人:严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芳 0730-839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