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卫健委   2020-07-01 17:32   浏览量:1   | | | |

倪啸委员:

您在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医配备的建议》收悉,委党组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职责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大专院校学校传染病防治、教学卫生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监督工作。一直以来我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学校开展每年二次以上的卫生监督检查,并对各学校存在的校医、保健老师不足等问题多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及保健教师。

二、我市学校校医配备现状

为了摸清我市学校校医配备真实情况,我委主动作为,于2018年对全市2054所学校校医及保健老师配备情况进行了抽查,其中中小学及大专院校1187所、托幼机构867所(学校人数在600以上或寄宿制学校347所;在600以下840所;托幼机构150人以上的312所;150人以下555所)。检查中发现卫生室设置不足,347所寄宿制学校或学生人数在600以上的学校中设置有卫生室的有40所,设置率11.5%;312所150名以上儿童的托幼机构中,设置卫生室的仅7所,设置率3.2%;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学校人数在600以上或寄宿制学校347所的学校中配备的卫生技术人员仅46所,配备率13.3%;600以下840所学校中配有保健老师的有780所,配备率92.9%;312所150名以上儿童的托幼机构中配备有卫生技术人员仅10所,配备率3.2%。从我市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的专业分布来看,学校卫生管理的人员专业知识缺乏,预防医学人才专业严重不足,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的专业知识也比较缺乏,有的学校安排没有卫生专业背景或未经培训的保健教师从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针对抽查存在的问题,为了引起社会各的重视各界的重视,2018年底我委邀请我市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五名代表、委员到相关市直学校进行了调研,并就抽查和调研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报告。

三、下步工作设想

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教学卫生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监督工作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我们将严格履行职责,针对您提案中的建议,我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市政府作好汇报,争取政府全力支持,同时加强与教体、编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解决我市学校校医、保健教师队伍亟待解决的难点,以此全面规范学校校医、保健老师队伍的建设,保证学校卫生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提出如下建议:

1.组织调研。我委将牵头与教体等部门联合组织邀请我市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学校进行一次调研,对当前学校校医和健康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同时也是对我们相关监管部门工作的一次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2.召开会议。学校管理主体为教体部门,但学校校医、保健教师队伍建设涉及多部门,单靠教体部门唱独角戏很难解决,需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这就需要教体、编办、卫生等多部门多协调、多沟通,建议由教体部门牵头召开一次由卫健、编办、发改和学校代表等多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就各自部门的职责为切入点提出解决目前我市校医、保健老师队伍亟待解决现实问题。

3.加强培训。随着我市学校布局调整,封闭式管理的学校越来越多,住校生也越来越多,特别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形势越来越严峻,这就给学校卫生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我们将联合教体部门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教学卫生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现校医和保健教师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确保我市学校卫生工作有序开展。

4.提交报告。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调研,既全面了解当前我市校医、保健队伍的现状,又亲自感受了卫健、教体部门日常对学校的监督管理模式;同时通过会议,相关部门对照各自职责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互了解,形成共识;首先争取市编办的支持,最后由教体部门形成书面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承办负责人:赵曙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姚七明  0730-8393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