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卫生计生委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   2015-11-25 12:45   浏览量:1   | | | |

人大代表:

您在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扶持力度的建议”第8号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03年开始在华容县试点,2006年扩展到岳阳县和平江县,到2008年全面铺开。一直以来,我市在新农合制度建设中,切实加强了新农合资金运行监管、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和补偿费用控制,努力提高新农合资金运行效益和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积极稳妥推动新农合制度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不断总结经验,逐年完善补偿方案,让广大参合人员特别是农村弱势群体更大的受益。基本达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目标。

关于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13年来,随着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的逐年增加,各级财政的配套经费也不断增长,2014年参合人员的总筹资人均达到380元,新农合对参合人员的补偿政策也在不断优化,特别是对农村弱势群体和大病患者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一是对农村五保户(个人的参合费用由户籍地民政部门代缴)、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报销。二是2011年开始对参合农民患8大类(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妇女宫颈癌、妇女乳腺癌、耐多药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农村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20种大病给予医疗救治,将政策报销比例提高;2012年,继续扩大农村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围,把肺癌、慢粒等12种疾病纳入农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范畴,并将规定报销比例提高到70%—80%,切实减轻了参合患者患大病的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将残疾人九类康复理疗项目: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纳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参合残疾人住院康复治疗可以得到较高的医疗费用补偿。四是参合患者确因家庭经济情况困难,且医疗费用过高难以承受,可以申请农村大病救助(农村大病救助机构设民政社会救助局)。五是2015年我市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工作。即参合人员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自付达到一定数额(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依据),可再享受50%以上的报销比例。

感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支持,对广大农村弱势群体的关爱。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政策,确保农村弱势群体患病能得到更大的受益,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此复。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