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医学检查、终止妊娠
来源:市卫生局   2006-11-03 00:00   浏览量:1   | | | |
1、违法行为名称: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从事下列行为之一: 
(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2)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3)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2、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
3、执法对策及违法行为:现场调查
4、执法主体:岳阳市卫生局
5、执法程序: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6、执法内容:母婴保健
7、法律救济:无
8、联系单位:岳阳市卫生局法监科
9、办公(办事)地址:岳阳市东茅岭路46号
10、联系人:周砺宏
11、联系电话:0730-2988731
12、关键词:婚前医学检查、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