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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   2010-07-07 00:00   浏览量:1   | | | |

岳市卫发〔2010〕118号

 

 

岳阳市卫生局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卫生局,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我市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防汛形势日趋紧张,按照省防指的要求,全市已启动防汛抗灾Ⅱ级应急响应机制,为了认真落实市防指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汛期救灾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救灾防病工作责任制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救灾防病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救灾防病组织指挥体系;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确保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卫生保障能力恢复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救灾防病的工作能力。

二、完善预案体系,科学应对救灾防病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岳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岳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等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和本单位的相关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理程序,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科学、规范、有序的开展救灾防病工作。要在6月30日前组织完成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特别是已经暴露出来的隐患苗头要及时整改。

三、立足有备无患,提高救灾防病应急能力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救灾防病物资储备工作,包括消毒物质、预防性药品、急救物质、个人防护用品、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及试剂等;认真做好网络、水电、车辆和通信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要加强救灾防病对策研究,增强实践中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应变能力,争取防患于未然;要组建汛期救灾防病的卫生防疫、医疗救治、监督执法专业队伍,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30分钟内完成集结拉动。

四、严格制度管理,做好监测报告和预测预警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人登记报告和隔离治疗制度等,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工作。一旦发生鼠疫、霍乱、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疫情或不明原因疾病暴发,除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报外,要实行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受灾地区网络直报的同时,需每日上午10时前,报至我局应急办,联系人:陈剑  联系电话:0730-8219281。

五、落实防控措施,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要求,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要强化饮水、食品、环境卫生监督,严格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监管;加强农药、鼠药等化学毒品的管理,防止各类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密切关注生活饮水安全,预防不洁饮水引发中毒事件;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监测,努力防止洪涝灾害等引发衍生和次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救灾防病知识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救灾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与灾害有关的卫生防病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广大群众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蚊蝇鼠害,消除虫媒孽生,消除疾病发生的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岳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