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直卫生系统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   2014-02-24 11:20   浏览量:1   | | | |

岳市卫发〔2014〕30号

岳阳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市直卫生系统公务用车等五项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解决 “四风”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市纪委《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岳纪办发〔2014〕1号)要求,结合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实际,现将《市直卫生系统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卫生局监察室。

岳阳市卫生局

2014年2月21日

市直卫生系统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纪委公务用车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市直医疗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公款送礼、“庸懒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平台,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提升机关效能,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军建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晓青,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艳萍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机关党委、监察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治理。

 1.整治超标超编配备一般公务用车问题。按照《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岳办发〔2012〕9号),对超编超标一般公务用车迅速进行处置。

2.整治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不张贴公车标识、不安装北斗定位管理系统车载终端、滥用军警号牌等八类问题。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严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纪律规定,健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3.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整治超标超编配备执法执勤用车问题。

(二)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问题专项治理。

1.受理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信访举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2.制定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管理,从源头制止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行为。

3.贯彻落实上级招商引资活动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款送礼专项治理。

1.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坚决整治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收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和礼金以及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纯洁公务活动交往行为。

2.整治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等手段,坚决整治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烟花爆竹、年货等节礼的问题,积极倡导文明、简朴的节庆风气。

3.整治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和受理信访举报,坚决查处利用权力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行为,遏制少数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贪腐现象。

4.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抓紧制定关于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公款送礼经费来源渠道,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构建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庸懒散”专项整治。

1.整治突出问题。一是整治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二是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三是整治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四是整治其他“庸懒散”突出问题。

2.建立健全严明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干部作风问责的暂行办法。

3.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4.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机关文明单位评定的重要内容。

5.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机关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

(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

1.整治违规职务消费问题。着力纠正少数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逐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1)整治过度职务消费、奢侈浪费问题。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职务消费随意列支、盲目攀比、挥霍浪费的问题,重点检查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等是否合理规范。

(2)整治职务消费过程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问题。整治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报销应由其个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

2.整治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坚决整治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问题。通过明察暗访、自查自纠和信访举报,对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进行公款吃喝或违规消费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整治奢靡享乐之风。

3.整治公务接待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落实凭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坚决纠正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问题。对部分单位公务接待费用进行抽查,看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和审批控制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变相公务接待问题,有无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开支问题,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4.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务接待费用、会议费用、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制度机制严格规范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行为。

四、工作步骤与推进措施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在2014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2014年1月至2月)。开展前期工作调研,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及时制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2014年2月至3月)。各单位对照工作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工作负总责,自查情况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自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情况报告,自查报告于2014年3月25日前报送市卫生局监察室。

1.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自查:一是超编、超标车辆情况。二是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滥用军警号牌等违规情况。三是离退休干部继续占用原工作用车情况。四是执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情况;完善相关制度,遏制公车私用现象等情况。五是公务用车安装北斗定位管理系统和张贴公车标识情况。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按附表一、二、三、四(见附件)的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4年2月25日前报送市卫生局监察室。

2.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自查:2013年度出国(境)公务开支情况。

3.公款送礼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自查:各单位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专门进行研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规范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明确单位内部的承办科室、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开展自查和监督情况。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工作情况。各单位于2014年3月23日前,向市卫生局监察室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和2013年度礼金礼品登记上交情况。

  4.“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自查: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现象。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机关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定、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机关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情况。

5.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自查:2013年度的职务消费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督导检查(2014年4月至5月)。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机关党委、监察室等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用暗访、听取汇报、集体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检查重点是:公务用车违规问题较多的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会议活动经费等没有明显下降和出国(境)公务活动较多的单位;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公车封存和公车私用情况、公款吃喝、公款高消费、收送礼品礼金情况;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情况;工作纪律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举报栏、网络、电话、信件受理的举报处理情况。

(四)整改落实(2014年5月)。各单位通过全面自查发现问题,要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过程及成效应及时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公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纪检监察组织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于2014年5月28日之前报市卫生局监察室。

(五)评估总结(2014年6月)。各单位要参照市本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做法,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存在的问题,接受群众监督,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4年6月18日前报送市卫生局监察室。

(六)建章立制(2014年6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会议、差旅、培训、招商引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维护工作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努力构建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整合工作资源,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分工负责、情况收集、实地督查、协作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

(二)严肃纪律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财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肃认真对待整治工作,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坚决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组织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简单应付,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以及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及问题反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效果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违规的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三)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范“四风”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根据中央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关于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旅游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明确界限,量化标准,增强协调性、操作性和科学性,切实筑牢制度“笼子”。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群众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提高干部群众对有关制度规定的知晓度和遵从度,自觉合法合规开展公务活动。要对本单位职务消费情况和公务接待开支等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制度、教育、公开、惩处等方式逐步构建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