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等级复核(评审)结论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委托市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进行复核,市医院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组,依据《湖南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考评办法(2015版)》对医院等级进行了复核与评审。经审核市医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意见,拟确认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3月1日至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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