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岳阳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   2014-03-13 14:59   浏览量:1   | | | |

岳市卫发〔2014〕41号

 岳阳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2014年岳阳卫生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行业管理医院:

现将《2014年岳阳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卫生局      

2014年3月12日    

2014年岳阳卫生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点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决策部署,从解决当前卫生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发,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布局,着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群众满意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努力在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三个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行业治理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落实,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规划布局有序整合。以建设市中心医院为依托,带动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布局与资源调整,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落实以省为单位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提前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医疗绩效评价机制、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以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上下联动,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政策。探索分级诊疗模式,积极开展基层首诊试点。落实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人员培养。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

    (二)提高新农合制度保障能力。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75%、45%左右。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扩大覆盖面。继续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启动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筹建岳阳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巩固完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当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各级医院按国家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处方行为,引导合理用药。开展示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政策,完善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制度,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全科医师服务团队,推进签约服务,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妥善处理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扎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医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医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我省201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逐级督查。重点做好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及老年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积极鼓励社会办医。落实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和服务指导,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实现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医疗多点执业活动。

(六)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卫生信息化组织,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血液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展远程医疗和药品(疫苗)流通监管系统建设,完善三级医院预约挂号平台建设。加强卫生信息项目建设的检查指导,实施卫生信息工作的有效管理,保障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有序推进。积极争取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试点项目建设,实现横向与纵向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农村卫生信息系统2.0版。切实强化卫生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卫生信息化管理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卫生信息化管理使用能力。

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一)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科学推进传染病防控。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霍乱、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监测防控,注重防治结合。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艾滋病、结核病诊疗由疾控中心向定点医院转移。探索控制经性途径传播艾滋病的有效干预模式。实施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强化基础免疫,巩固维持无脊灰状态,稳步推进消除麻疹。全面推进免疫规划信息监管,实现全市预防接种和疫苗流转信息化管理。继续开展慢性病监测及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重点开展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加强重点职业病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扩大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面,做好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监测工作。落实国家《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指导意见》,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启动县市区疾控中心能力等级达标建设。

(二)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全力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实各类卫生应急工作队伍,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沟通和处置机制。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管理,认真落实卫生应急值班制度,努力提高卫生应急信息报送水平。严密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卫生应急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保障,努力提升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推进县级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交换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网络联通。深化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和基层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点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鼠疫、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纪念《母婴保健法》公布实施20周年,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创建,全面启动产科建设合格县复评工作。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产科质量管理,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扎实做好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基础工作,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提高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依法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管。

(四)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继续实施中央补助地方2013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配合开展健康中国湖南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控烟履约工作,深入开展无烟卫生系统创建。继续探索完善健康传播工作模式,加强健康传播平台建设,夯实健康教育工作基础,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一)严格医疗服务管理。按照国家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及县医院版标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升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水平。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加强重点技术准入管理和适宜新技术规范化培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强护士岗位管理,推进老年护理工作。加强药事管理。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加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大型义诊周”等活动。

(二)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制订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完善三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院质量监测评价系统和平台建设。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废物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推进农村无偿献血工作,提高千人口献血率;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加强输血科能力建设,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完成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全面推进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大《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宣传贯彻力度。深入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落实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推进医疗责任险,探索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四、加强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卫生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情况,查办重大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整治非法医疗美容、以养生保健为名开展非法诊疗活动以及“黑诊所”、“虚假医疗广告”、“医托”等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问题,开展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检查。组织实施2014年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稽查,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培训,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县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前,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加强部门工作协调,确保工作体系有效运转。落实湖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全市疾病控制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重点标准跟踪评价,完善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制订的《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指导规范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履行食品安全有关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培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

    五、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营造浓厚中医药发展氛围。开展岳阳市“名中医”、“优秀青年中医”和“中医名科”的评选活动,提高中医药社会影响力,强化人才意识、特色意识、品牌意识及可持续发展意识,推介并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疗效突出的中医特色专科和医德医风高尚、医术高明的中医名家,树立行业形象,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中医药发展良好氛围。

(二)加强中医药继承创新。开展中医“名方”、“名术”收集整理工作,通过收集、挖掘整理我市民间中医药单验方、中医药特色疗法和技术,推动我市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工程,积极开展国家、省级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工作;加强中医药人才培训,大力培养基层中医药实用人才。加快中医药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中草药种植示范基地,保护和开发我市名贵中药材;加强与市内中医药企业沟通协调,促进产学研用结合。继续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

    (三)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健全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政策,探索开展按病种付费和单病种临床路径付费模式,大力发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推动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四)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全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深入推进中医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体质辨识和0-3岁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积极探索“治未病”在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的工作模式和方法。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产品研发,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督体制机制。

    (五)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专科与应急能力建设,启动岳阳市中医院骨伤大楼工程建设;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积极探索中医医院办院模式和服务模式,推进中医医院多专业一体化服务和中医药综合诊疗工作。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继续推进中医药科普宣讲工作,开辟中医药科普专栏。大力开展中医医院显性文化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创作和中医药文献整理。

六、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省卫生厅统一组织下,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比如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不全、供应配送保障不足,基层卫生人才流失、队伍不稳定,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呈弱化趋势,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下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到位难、工作落实难,医疗纠纷治理难,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不统一、互通共享难等问题集中一段时间开展调查研究,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工作突破口

(二)认真抓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的理念贯穿全年卫生工作的始终,坚持抓细节、抓过程、抓落实,把各项重点卫生工作具体任务指标细化、量化到岗到人,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好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指导推进地方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央编办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指导做好基层服务资源整合工作。加强对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四)统筹做好规划和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卫生事业发展和医改“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我市“十三五”期间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及相关专项工作规划前期基础性研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国家、省下达我市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地市级医院、农村医疗急救体系、全科医生培养基地等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能力建设。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优化布局和资源调整工作。加快节约型医院建设,推进卫生系统节能减排。

(五)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各级专业学会(协会)学术交流,建立全市卫生人才能力建设体系和适合专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全面落实《湖南省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湘政发〔2013〕20号),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强卫生人员培训统筹管理,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医院、事业单位实施总会计师制度。落实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

(六)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卫生科研资源整合,建设以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为内容的科研平台体系,组织实施卫生科技项目,开展卫生新技术评估,推广适宜技术,促进成果转化。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强化科研伦理诚信和知识产权管理。

(七)加强宣传和文化工作。全面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卫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深化医改等重点工作宣传。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开展卫生先进典型宣传推介。加强宣传阵地和能力建设。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和处置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全面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全市卫生系统“四风”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推进建章立制,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障卫生改革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加强对各县市区卫生系统的指导,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联系点制度,共同推动基层单位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二)扎实开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严管严查严惩,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服务高效、群众满意、争当一流”的目标,扎实做好12345公众服务热线工作,妥善处理医疗卫生咨询、建议、投诉,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大力改进会风文风学风,精简会议文件,全面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严格相关纪律。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抓好信访三级终结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化解一批信访积案。

(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及纠风工作。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在医疗卫生单位人员中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督促各级各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督促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将覆盖面由三级医院向二级医院延伸。按照《湖南省卫生厅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信访举报调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发挥检查办案的治本作用,警示震慑违纪违规行为。大力宣传并落实“九不准”规定,培育和塑造风清气正的卫生行业新形象。

     八、实施十大卫生惠民措施

    (一)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启动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改扩建工作

(二)建立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关系,实现对口支援全覆盖,让县及县以下居民可以就近获得优质医疗服务。

(三)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完成3500名基层医技人员培训

(四)全面推进儿童白血病等32个病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工作,政策规定报销比例达到80 %以上。

(五)财政补助新农合参合群众由280元/人/年提高到320元/人/年。

(六)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75%、45%以上。

(七)免费为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检查,检查人数不少于68019名;免费为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检查人数不少于6000名。

(八)建成预约挂号平台,推行预约诊疗,其中三级医院专家门诊预约诊疗率达到60%以上。

(九)免费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抗结核治疗,免费为艾滋病患者提供抗病毒治疗。

(十)进一步加大血吸虫病防控力度,全市血吸虫病疫区以行政村为单位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