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岳阳市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   2014-02-18 11:25   浏览量:1   | | | |

岳市卫发〔2014〕31号

 岳阳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2014年岳阳市基层医疗机构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卫生局:

现将《2014年岳阳市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卫生局      

2014年2月17日    

2014年岳阳市基层医疗机构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水平,扭转我市基层医疗机构院感预防与控制意识不强、知识缺乏、措施难落实的现状,落实《岳阳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岳市卫发〔2014〕22号)精神,保障基层医疗质量与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加强培训及督查指导力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知识水平,落实各项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切实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医务人员健康。

二、组织管理

各县(市)区卫生局应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成立辖区内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各基层医疗机构应指定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人员应获得相应的医院感染管理培训上岗证,负责制订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督促指导本单位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各项规定。

三、人员培训

岳阳市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负责组织对县级师资及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院感管理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2014年度培训在4月底完成。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诊所、门诊部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014年度培训在6月份之前完成。培训应注重质量,培训班结束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应再次培训直至合格。院感专兼职人员是否持有相应部门颁发的院感培训合格证书应作为本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一项重要内容。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应根据实际制订本机构院感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强化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工作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充分发挥本级院感质控中心的作用,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基本要求和标准得到贯彻执行。岳阳市卫生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的院感不规范行为及不良事件将通报批评,对发生的社会影响恶劣的院感事件,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和追责,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