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医名院名科名医评选和名术名方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   2014-01-13 10:03   浏览量:1   | | | |

岳市卫函〔2014〕12号

岳阳市卫生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医名院名科名医评选

和名术名方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

为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医学,充分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充分挖掘我市现有中医药科技成果和民间验方秘方,保护好中医中药资源和文化,在全市建好一批中医药特色突出,在全市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名院名科;推出一批医德高尚、学术精湛的名老中医;完善一批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的中医诊疗技术;抢救一批经典、实用、有效的中医名方、验方或偏方;开发一批安全、有效、价廉,且具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具有重大市场前景的创新型中药产品。推进全市“五名”(名院、名科、名医、名术、名方)发展战略,丰富岳阳中医药特色内涵,打造中医药强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管理条例》《湖南省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决定》,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岳阳市卫生局、市中医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医名院、名科、名医评选和名术、名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征集范围

1.岳阳市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均可参加名院、名科评选。

2.在岳阳市从事中医药服务的人员均可参加名中医评选。

3.欢迎广大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献方献术。

二、申报条件

(一)名院申报条件。

1.医疗机构资质合法,领导班子团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医院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防控机制健全,防控责任落实。认真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注重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坚持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中医药特色突出,中医药人员、设备、科室的配置与本机构所取得的级别标准要求相符;拥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或中医特色专科2个以上(含2个)。中医药技术特色在全市同类医疗机构中处于领先位置,综合实力优势明显,在全市有示范引领作用。

3.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岗位职责健全,管理执行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实施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4.医院环境优美、布局合理、服务周到,出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5%以上。无违法违纪案件及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5年内无重大责任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5.中医药文化建设到位。拥有统一的VIS系统,中医药特色突出的环境文化,完整的“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文化和行为文化。

(二)名科申报条件。

1.有独特的中医药诊疗技术或特医特药,处于岳阳市级以上的先进水平,在当地有较高名气和较大的患者群体。在当地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2.科室环境整洁、流程合理、服务周到。有完整的质量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体系。专科优势病种和临床路径管理到位。医疗质量和绩效运行考评各项指标明显优于同等级别标准。

3.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手术人次在本专业保持本辖区病例的较高比例。外埠住院患者就诊比例明显高于同级别医疗机构。出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5%以上。无违法违纪案件及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5年内无重大责任医疗事故。

4.科室设备配置先进,人才队伍强大,软、硬件优势明显。高、精、尖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急危重症病例的抢救手段处于全省、全市前茅。

5.科室要有本专业名中医1名,卫技人员数量、专业、职称、结构配备合理,医床比和护床比按照实际开放床位计算不低于卫计委标准。学科带头人具有规定的资质,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6.有一定的科研教学能力。能开展带教、师承和科研活动,有相应成果。

7.科室具有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积极开展中医药“三进”活动并取得成效。

(三)名医申报条件。

中医名医评选设三个层次:名老中医、名中医、优秀青年中医。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未受行事处罚,有完全民事能力,身体健康,热爱中医医事业,在岳阳市中医药界和当地群众中有较高的名望。

2.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一直从事中医药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医德高尚,廉洁行医。在岗人员,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个体从业人中除外)。无医疗责任事故记录。

3.临证水平高,疗效显著,同行及社会共同认可。门诊中医工作量高于同级医院本专业医师平均门诊量。

4.在学术方面有较深造诣,临证经验丰富,运用中医药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有显著疗效。

5.参评名中医的人员近五年内在省级专业杂志公开发表中医药论文2篇(国家级1篇)以上,或有专著一本,或取得专利一项。参评优秀青年中医的人员近五年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杂志公开发表中医药论文2篇以上。

6.参评名老中医的,要求年龄在60岁以上,至2013年底从事中医民族医工作35年以上,具备中医副高以上职称。在岗或退休后仍从事中医药工作,甘为人梯,热心帮教。

7.参评名中医的,要求年龄在45岁—59岁,至2013年底从事中医药工作20年以上,具备中医副高以上职称。

8.参评优秀青年中医的,要求年龄在30岁—45岁,至2013年底从事中医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医主治以上职称。

9.在本地有较大影响,且中医特色突出的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按照年龄分别参加名老中医、名中医、优秀青年中医的评选,工作年限、职称和论文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10.已获得国家、省“名老中医”或“名中医”称号的不再重复提名参加本次评选。

以上条件,1-5项为必备条件,6-9项为分类别条件。

(四)名术征集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针对某一病症经临床证实有显著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

2.民间祖传的,确有临床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

3.临床实践中总结、创新、发明的,经主管部门认证的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

(五)名方征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对现代流行病、疑难病、危急重症等方面有显著疗效者。

2.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的单方、验方。

3.民间祖传验方、秘方。

4.医院制剂处方或协定处方。

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投票、综合考评、审定公布的程序实施。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评选条件提供相关资料。申报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2.单位推荐。个人申报材料,由本人报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个体从业人员由当地社区、乡镇管理机构审批),经卫生行政主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岳阳市中医“五名”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单位直接报送)。

3.资格审查。岳阳市“五名”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征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和面试),筛除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和申报材料,确定进入专家组评审的人员。

4.专家评审。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工作业绩、名术名方的真假、临床疗效进行论证或实地调查。确定进入票决的候选人、候选方、候选术。

5.公示投票。将候选对象参评信息在电视台、网站上开辟专栏、专题进行公示,由社会群众通过声讯、短信、网络进行投票(投票方式另行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6.综合考评。评选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评选专家组,邀请相关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综合评选。对候选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和打分,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建议名单。

7.审定公布。将评定的建议名单在电视台、网络、报刊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表彰奖励

1.名院、名科、名医由市卫生局授牌、颁发证书。

2.入选的名术、名方颁发证书后统一收录,编成专集,享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有进一步完善开发价值的名术名方,申报科研立项,申报人列为项目的主要研究成员。

五、申报程序

(一)材料要求:

1.上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三份,用档案袋装好,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岳阳市中医“五名”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表格可从市卫生局网站或市中医院网站下载。所有材料由所在单位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其真实性,签署意见。对材料内容不客观、不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通报当地主管部门。

2.名院、名科、名医申报材料:(1)评选申报表;(2)相关学历、资格、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3)3000字的事迹材料(名医事迹材料1500字,正面免冠2寸彩色近照);(4)其他业绩证明文件如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

3.名术、名方申报材料:(1)征集评选申报表;(2)名术、名方的介绍:组成、原理、作用、应用方法等;(3)名术、名方产生形成的说明材料(该术该方为申报人所有的证明材料);(4)该术该方的临床疗效的证实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14年1月10日—2014年7月30日为征集申报时间。所有材料报送至岳阳市中医“五名”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岳阳市卫生局中医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中医“五名”评选工作是提高我市中医药服务水平,激励中医药人才尽快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严格资格审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黄 绚 张 镭 程垦华

联系电话:0730—2988929  0730—8831713  

邮    箱:yyszyyglk@163.com

岳阳市卫生局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