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岳阳市首届“十佳乡镇卫生院院长”“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百名优秀基层医务工作者”“百名优秀乡村医生”的决定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   2010-02-10 00:00   浏览量:1   | | | |

岳市卫发〔2010〕9号

 

岳阳市卫生局

关于表彰岳阳市首届“十佳乡镇卫生院院长”“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百名优秀基层医务工作者”“百名优秀乡村医生”的决定

 

各县(市)区卫生局,屈原管理区卫生局,经济开发区卫生局,南湖风景区教卫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医院:

近年来,全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民本卫生”理念,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涌现出了大批恪守服务宗旨,刻苦钻研业务,改善服务质量,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为了更好地宣传他们扎根农村和社区,爱岗敬业,服务基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根据单位推荐和组委会建议,局党组研究,决定授予许敦武等十名同志为岳阳市首届“十佳乡镇卫生院院长”称号,授予李芳芳等十名同志为岳阳市首届“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称号,授予周莲香等百名同志为岳阳市首届“优秀基层医务工作者”称号,授予何忠良等百名同志为岳阳市首届“优秀乡村医生”称号。分别给予每位十佳乡镇卫生院院长、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每月在乡镇卫生院院长工作岗位津贴300元和200元,岗位津贴由所在工作单位发放;奖励每名优秀基层医务工作者、优秀乡村医生500元,奖励资金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局发放。

受到表彰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基层医务工作者、乡村医生是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者中的优秀代表,希望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继续弘扬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努力奋斗。

附件: 获奖名单

 

 

二O一O年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  表彰  决定                               

抄  报:隋国庆副市长  曹治平副秘书长  市政府教科文卫办

报  送:局领导  机关各科室                                

岳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9日

(共印5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