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卫健委   2025-01-16 11:05   浏览量:1   | | |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行业管理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院评审评价体系,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二级医院评审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卫医发202322)、《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关于推进一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卫医政处便函〔2024〕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二级医院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需要参加医院等级复审的医院。截至2025年12月底,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满的医院。(名单详见附件1)

2.需要确定医院具体等次的医院。新建设的二级医院、一级甲等医院晋升二级医院、“未定等”的二级医院,在设置批准后4年之内须提出申请。

二、评审申请

1.广济医院、爱康医院、巴陵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洞氮医院直接将《岳阳市二级医院等级评审申请书》(附件2)提交到市卫健委医政科。其他评审对象须将《岳阳市二级医院等级评审申请书》报辖区县级卫健局初审并盖章后提交市卫健委医政科。各县级卫健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前置条件审查并督促评审对象按要求及时、认真、完整、如实地填报等级评审申请书和医院自评报告。

2.拟参加评审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须提前3个月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评审申请,并提交评审申请材料。单位在提交评审申请材料前,应当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工作。

3.医院评审周期为4年。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评审的,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在15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手续的,视为放弃评审申请。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低医院等次或级别。如相关医疗机构已按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自评时间可从开展之日起计算。

三、评审依据

1.按省卫健委医政处要求,二级医院评审参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湖南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卫医发〔2023〕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其中,第一部分前置要求共30个条款,除电子病历由4级改为3级外,其他不变;第二部分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指标和第三部分现场检查实施细则内容不变,第二部分占比60%,第三部分占比40%。违反前置要求条款相关内容的医院须进行专项整治,经市卫生健康委现场评估合格后方可申请二级医院评审。

2.医院在评审周期内发生前置要求其中一项情形的,延期1年评审。延期期间原等次取消,按照“未定等”管理。医院应针对前置要求否决条款进行专项整治,经市卫生健康委评估合格后,再申请评审。上述举措旨在进一步发挥医院评审工作对于推动医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和改革政策的杠杆作用。县级卫健局在收到医院提交的评审申请材料后,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询参评医院是否存在违反前置要求的情况,征询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及运用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总得分(总分1000分)情况判定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下发相关文件进行确认。

(一)二级甲等。总得分≥500分,其中现场检查得分不得低于总得分的50%;

(二)二级乙等。总得分400—499分,其中现场检查得分不得低于总得分的40%;

(三)二级不定等。总得分300—399分,其中现场检查得分不得低于总得分的30%。

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定等。等级证书的有效期与评审周期相同。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后,医院不得继续使用该等级证书。医院的等级标识必须与等级证书相符。

1.新建设的二级医院、一级甲等医院晋升的二级医院、“未定等”的二级医院评审结果达到相应评审等次标准的,按评审结果确定等次。

2.复评的二级医院评审结果未达到医院原等次标准的,按评审结果确定等次。如有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1年再次评审,经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实施再次评审,结果按评审结论确定等次。

3.评审结果低于乙等分数线的二级医院,按“不定等”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论为“不定等”的医院下达整改通知书,给予不低于3-6个月的整改期。医院应当于评审结束后1年之内申请再次评审,按再次评审结果确定等次。医院整改期满后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再次评审申请的,市卫生健康委将直接判定再次评审结果为不合格,调低医院级别。

 

联系人及电话:卫健委医政科 陈琼、陈勇,0730-8393687;

电子邮箱:yzk8393687@163.com。

 

附件1.需参加二级医院等级复审名单(2025年度);

2.附件2、岳阳市二级医院等级评审申请书(空白).wps

3.附件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湖南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卫医发〔2023〕1号).pdf

4.附件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二级医院评审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卫医发〔2023〕22号).pdf

5.附件5、《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关于推进一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卫医政处便函〔2024〕46号).pdf

6.附件6、《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儿童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湖南省实施细则》等8项专科医院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卫医发〔2023〕20号).pdf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


附件1

 

需参加医院等级复审的医院名单(2025年度)

序号

县市区

医院名称

机构类别

1

华容县

华容县精神病专科医院

精神病医院

2

华容县

华容杨氏医院

其他专科医院

3

华容县

华容爱尔眼科医院

眼科医院

4

华容县

华容优伢仕口腔医院

口腔医院

5

华容县

华容仁泽肾病专科医院

其他专科医院

6

华容县

华容康乐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医院

7

临湘市

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精神病医院

8

临湘市

临湘爱尔眼科医院

眼科医院

9

临湘市

临湘弘德康复医院

康复医院

10

临湘市

临湘临福医院

综合医院

11

临湘市

临湘中雅肛肠医院

其他专科医院

12

汨罗市

汨罗市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医院

13

汨罗市

汨罗市第二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14

平江县

平江县第五人民医院

(平江县南江镇中心卫生院)

综合医院

15

平江县

平江县精神病医院

(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

精神病医院

16

平江县

平江县第二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17

平江县

平江光明眼科医院

眼科医院

18

湘阴县

湘阴县康复医院

康复医院

19

湘阴县

湘阴县第三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20

湘阴县

湘阴华雅医院

综合医院

21

湘阴县

湘阴县护理院

综合医院

22

湘阴县

湘阴爱尔眼科医院

眼科医院

23

岳阳县

岳阳县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24

岳阳县

岳阳县公田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

25

岳阳县

岳阳县中医医院

综合医院

26

岳阳县

岳阳县第三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27

岳阳县

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28

岳阳县

岳阳民生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医院

29

岳阳县

岳阳县爱尔眼科医院

眼科医院

30

岳阳县

岳阳军辉康复医院

康复医院

31

岳阳县

岳阳仁雅康复医院

康复医院

32

岳阳县

岳阳鹏安铁山康复医院

康复医院

33

岳阳楼区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34

岳阳楼区

岳阳汉林医院

综合医院

35

岳阳楼区

岳阳市口腔医院

口腔医院

36

岳阳楼区

岳阳康达骨伤医院

骨科医院

37

岳阳楼区

岳阳广济医院

综合医院

38

岳阳楼区

岳阳市巴陵医院

综合医院

39

岳阳楼区

岳阳爱尔眼科医院

眼科医院

40

岳阳楼区

岳阳爱康医院

综合医院

41

岳阳楼区

岳阳恒康眼科医院

眼科医院

42

岳阳楼区

岳阳长江骨科医院

骨科医院

43

岳阳楼区

岳阳阳光口腔医院

口腔医院

44

岳阳楼区

岳阳肾佑医院

其他专科医院

45

岳阳楼区

岳阳和盛肾病专科医院

其他专科医院

46

岳阳楼区

岳阳南湖医院

骨科医院

47

岳阳楼区

岳阳华湘肿瘤医院

肿瘤医院

48

岳阳楼区

岳阳牙歪歪口腔医院

口腔医院

49

岳阳楼区

岳阳市岳阳楼区第二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50

云溪区

岳阳市岳化医院

综合医院

51

云溪区

岳阳市长炼医院

综合医院

52

君山区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53

君山区

君山区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医院

54

南湖新区

岳阳圣安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医院

55

南湖新区

岳阳圣安康复医院

康复医院

56

南湖新区

岳雅口腔医院

口腔医院

57

屈原管理区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备注:参评医院名单信息来源于《岳阳市卫生局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如有遗漏或错误,请相关单位携有关佐证资料于2025年2月20日前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联系人:陈勇,0730839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