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岳阳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市卫健委   2024-10-22 11:33   浏览量:1   | | | |

  根据《2024年岳阳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2024年岳阳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见《关于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的公示》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10月25日。

  集合地点:岳阳市人大前坪(岳阳大道8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先行垫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据实报销。体检费用以体检医院公布的标准执行,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复检,产生费用由体检考生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考生备足体检费用。

  四、体检须知

  体检考生须按《公告》明确的体检日期于当日早上7:00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到达医院后进行分组、标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

  2.体检前要素食、禁酒,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晚上20:00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不能吃早餐),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3.体检当日尽量着装简单,不要佩戴金属饰物,勿穿戴有金属纽扣的衣服。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及生理期考生应事先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和体检管理人员,怀孕、生理期考生不宜检查项目由体检医生确定,另行补检。

  5.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和安排,逐项检查。体检时,以抽签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抽签号。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五、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2)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生纪律要求

  1.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早上7:20仍未到达指定集合地点、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放弃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遵守封闭体检规定,手机等通讯工具、智能穿戴设备需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通过抽签确定体检顺序号。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生或工作人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

  4.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体检程序,文明体检。全程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擅自离开体检队伍。

  5.积极配合工作人员逐一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完成后,领回代管物品,立即离开医院封闭范围,不得逗留。

  6.考生家长、亲属、朋友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规处理。

  7.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1)体检时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体检秩序的;

  (3)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体检资格的;

  (4)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

  (5)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考生须保持手机畅通,留意考察等其他工作安排。

  联系电话:0730-8206052  

  附件:附件1: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体检人员名单.xlsx

          2.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x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