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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编稿时间: 2016-02-25 11:46 来源: 岳阳市卫生局
 

全面提高我市爱国卫生工作水平,圆满完成爱国卫生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国爱卫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结合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实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称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履行以下职责:

一、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人民身心健康的主题,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管理、科学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

加强各级爱卫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级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

按照市爱卫会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市各项工作任务,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落实工作任务。

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按照健康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爱国卫生评比竞赛活动,树立爱国卫生先进典型,推动爱卫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排名不分先后)

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有关政策、法规,健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协调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指导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工作重大问题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意见、办法和方案。把爱国卫生重点工作列为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内容,适时进行考核讲评。

市发展改革委: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爱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投资。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宣传健康知识,协调政府动员全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活动规划,常抓不懈。动员志愿者广泛参与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各机关日常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市级机关公共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和防病管理;在市级机关中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食堂、无烟机关卫生评先活动,提高广大公务员的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协调市级机关各单位参加当地开展的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市编办:结合爱国卫生工作实际,为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市委问责办:对全市爱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判,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问责。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爱卫工作的落实。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爱卫工作的监督作用,组织爱卫工作的议案、提案承办,搞好爱卫工作的调查研究。

岳阳军分区、武警支队:结合部队建设实际、军事任务特点和官兵健康需求,自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官兵健康素质和部队健康水平。积极支援地方爱国卫生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环卫局、市城管支队、市园林局职责包含在内):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市(县、区)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实施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指导、管理城市公共厕所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对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指导、监督各市(县、区)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场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协调、监督各区、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居民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全市公园绿地建设管理,确保城区绿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达到要求。

市卫生计生委:贯彻实施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做好社区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防病的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科学研究;抓好卫生城、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等工作;与建设、水利、农委等部门共同做好全市农村改厕、饮水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负责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预案,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类传染病的发生、蔓延;解决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具体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市农业委员会: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大力加强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指导全市乡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比,共同推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负责农业初级产品的食品安全工作和农业投入品的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农药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农药登记工作。做好农村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与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血吸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的防治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域、跨部门以及跨领域的重大环境问题。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全年空气质量优良API(空气污染指数)天数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油烟、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空气PM2.5(细颗粒物)监测和形成机制分析,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深入推进灰霾天气治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统筹城乡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督促建工部门指导建筑工地做好围场作业、文明施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组织、指导、督查下属单位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拟订城镇污水处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区并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负责建筑施工、行业的监管,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配合城管部门规范建筑垃圾的管理;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市铁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市自来水公司职责包含在内):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政策。加强城市供水生产和供应的质量监督,为市民提供安全的生产生活用水保障。加强应急供水能力建设。指导全市城镇供水水质管理工作。

市教育体育局: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指导学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督促学校做好食堂卫生、控烟、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对公共体育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助搞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封锁和重大中毒事故侦破调查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做好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保证爱国卫生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指导、督促全市公安机关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爱国卫生工作机构开展调查;严肃查处阻碍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做好交通秩序、交通噪声和车辆停放的管理。

市财政局:根据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需财力支持,保障国家、省爱国卫生项目建设配套经费需要,保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正常办公和活动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市交通运输局、岳阳火车站:负责车站、码头、港口和公共交通工具卫生管理,开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控烟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铁路沿线、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交通管制工作。      

市旅游外事侨务办公室:制订旅游行业公共卫生管理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旅游行业单位公共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和防病管理;加强对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等级景区等单位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控制吸烟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把好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监督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影响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和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消费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水务局: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城乡水资源和水功能区管理,做好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组织和指导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播。 

市商务粮食局:督促商场、超市、局直属农贸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企业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内部卫生管理。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协调、督促下属企业有效开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控烟等工作。

市经信委:督促企业按照《企业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内部卫生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协助相关部门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食堂、食品生产销售、厕所、宿舍卫生管理及单位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和控烟等工作。

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小区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保洁日常督查,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指导各区加强对各直管公房的养护、维修和经营。

市民宗局: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市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配合协调处理少数民族在城市管理等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文广新局、岳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宣传;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宣传爱国卫生的先进典型和各地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工作成绩,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和制造者予以曝光;协助政府宣传、督促卫生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积极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对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美术品销售及其他文化产业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禁烟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对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卫生监督中心:组织实施全市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承办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医、打击非法采供血等行为。

市疾病控制中心:开展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加强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云溪区人民政府、君山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南湖新区管委会:建立健全各级爱卫会组织,积极开展各项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评比及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组织、协调辖区各机关、部队、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有步骤地治理辖区及各单位内外环境,保证公共场所卫生清洁;贯彻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各项法规和制度;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农村改厕工作,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增强市民文明卫生意识;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各项活动,提高城市整体卫生水平。

岳阳市爱卫办:负责承担市爱卫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部门共同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起草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计划、规划、标准;执行《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赋予的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职能;筹备和召集市爱卫会全体委员会议;组织开展各项大型的卫生检查及除害灭病、农村改厕、农村安全饮水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监测和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城乡环境卫生、专业卫生的专项治理及工作调研;协调和检查各成员单位履行好各自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负责各项年报统计工作;完成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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