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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小品种定点生产试点启动
编稿时间: 2012-11-26 00:00 来源: 未知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中用量小的个别品种试点定点生产。相关部门拟于本月公示定点生产基本药物的初选品种,2013年第一季度公布定点生产品种、采购价格、定点生产企业招标标准和规则,并正式启动定点生产企业招标程序。

    实施方案明确,定点生产将先期选择5种~10种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化学药开展试点,对定点生产品种,各地不再单独进行基本药物招标。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定点生产品种的统一采购价格,采取政府定价管理的试点品种价格应保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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